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并突出强调——
深圳特区报记者 郑向鹏 肖意
“按特区内外统一标准,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水平。”
“更加关心新生代劳务工。努力为一线劳务工尤其是新生代劳务工创造更好的工作、生活和身心发展条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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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上午,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,代市长王荣在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,首次提及并突出强调更加关心新生代劳务工。庄严的承诺、深切的关怀,凝聚着人民政府对一线劳务工尤其是新生代劳务工的浓浓情意,引起了各界的强烈反响。
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关爱新生代劳务工
王荣在《报告》中说:要积极适应工业化、城市化、现代化快速推进和社会的快速转型,推动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,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,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,加快构建和谐劳资关系。
引导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,不断改善管理方式,建立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,促进员工人际交流,增强员工集体归属感,使广大劳务工感受到更多的企业情感关怀。充分发挥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社会组织的引导带动作用,加强对新生代劳务工进行知识、技能和心理健康培训,引导他们热爱劳动、热爱生活、热爱生命,塑造努力工作、不畏挫折、奋发有为的阳光心态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努力为企业和社会特别是“企业型社会”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。进一步提高政府处理企业群体危机事件的应急能力,营造更优的企业发展环境。
“与以往《政府工作报告》相比,今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的一大突出特色和亮点,就是首次提及关心新生代劳务工,在一字千金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单独作为一个问题,用了近一页的篇幅,全方位、多层面着墨加以强调,这在历年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是前所未有过的。”市政府秘书长李平透露,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更加关爱新生代劳务工这部分内容,是在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即将交付印刷时,王荣同志指示并明确要求重点阐述的。这段文字,王荣同志当晚字斟句酌,反复推敲修改多遍,直到晚上11点多才最终定稿,这充分反映出市政府、代市长对一线劳务工尤其是新生代劳务工的高度重视和关爱之情。
让新生代劳务工在深圳更加幸福更有尊严
深圳是全国吸引外来劳务工最多的城市,劳务工成为社会经济建设的生力军。多年来,深圳重视对劳务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,被评为全国十大“最受外来劳务工欢迎的城市”之一。
在新的形势下,如何更加关爱已成建设主体的新生代劳务工?王荣在《报告》中从政府、企业、员工、社会等多个层面,对关心新生代劳务工提出了明确要求,引起了各界热烈反响和高度关注。
“当前,劳务工群体趋向年轻化, ‘80后’、‘90后’新生代劳务工成为主力军,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新生力量。富士康近期发生的多起员工跳楼事件受到了中央、省、市的高度关注,我们也很关切。”作为深圳首次选出的农民工人大代表、“70后”的谢素珍说,“在社会的快速转型期,如何进一步改进企业的管理模式,如何加强政府的服务职能,更加关爱新生代劳务工这个群体,让他们调整好心态,积极适应工业化、城市化、现代化的快速推进显得尤为重要,今年的《报告》首次提及并用较大篇幅阐述如何更加关爱新生代劳务工,努力为一线劳务工尤其是新生代劳务工创造更好的工作、生活和身心发展条件,这让我们广大在深圳工作的劳务工备受鼓舞。”
作为赐昱鞋业(深圳)有限公司工会委员,谢素珍说:“听完王荣代市长的《报告》,难掩内心激动心情。关心新生代劳务工,企业、员工、政府以及社会等各方面都有义务有责任,需要大家共同努力,采取切实可行措施。要充分发挥工会等社会组织的引导带动作用,优化企业用工管理环境,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,加强对员工的人文关怀,保障员工合法权益,以实际行动关心员工,使广大劳务工切实感受到更多的关爱。”
“这是实践科学发展观,以人为本的生动体现,是建设民生幸福城市具体措施。”市政协委员张愈强认为,这些举措将有助于让新生代劳务工在深圳工作生活更加幸福、更有尊严。
“作为社会价值的创造者,劳务工既是企业员工,也是社会人,不仅仅是流水线上的劳动力,更是一个个有血有肉、有思想有情感的生命。一线劳务工尤其是新生代劳务工需要的不仅仅是工资,更需要尊重和尊严,更需要社会的关爱来唤醒他们更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”张愈强援引一份专业研究报告说,统计显示,新生代劳务工面临的压力、自身的焦虑情绪远大于第一代劳务工。同时,由于目前部分企业的管理制度比较单一,使得新生代劳务工的压力与焦虑难以找到出口。
“王荣在《报告》中提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,努力为企业和社会特别是‘企业型社会’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,营造更优的企业发展环境,可谓正当其时。”张愈强建议,由政府管理部门主导,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建立员工帮助计划,企业组织要为员工提供系统的援助与福利项目,并将此机制作为企业考核指标之一。政府有关部门应尝试从制度的层面加强对新生代打工群体的关注,如加强工会建设,举办关爱员工企业评选等,对于员工反响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与奖励。大型企业驻地社会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企业员工生活、生存状况,通过大家乐、打工文化广场等活动加强文化建设。
提高最低工资水平 特区内外标准将统一
最低工资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。深圳是全国较早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城市,1992年颁布实施了最低工资标准。最低工资标准对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、保障劳动者获得基本劳动报酬权益,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目前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特区内1000元/月;特区外900元/月。从颁布实施至今,长期以来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有特区内外之分,而且根据特区内外不同的经济环境和就业状况,特区外的最低工资都比特区内要低。
如何更具体关爱劳务工,王荣在《报告》中提出“按特区内外统一标准,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水平。”
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说,近年来,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,深圳一直在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,去年因为国际金融危机,企业经营比较困难,就没有提高,以免增加企业用工成本和经营负担,帮助企业渡过难关。今年以来,经济形势逐步好转,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可以切实保障基层劳务工人的权益,因此,适当时候提高标准既有必要也可行。目前,相关方案已报市政府。
王敏表示,《报告》中特别强调的一点就是特区内外统一标准,实现企业最低工资水平同城化,这也是《报告》的一大亮点和特色,是从深圳整体发展、特区内外一体化的高度作出的一个具体举措,彰显了对劳务工的关爱之情。他说,经过这么多年的快速发展,特区内外发展的不平衡确实成了阻碍我们进一步发展的瓶颈,近年来,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,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,在这种背景下,现在如果还保留这种差别,对劳务工也不公平,对一体化进程也不利。
“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虽然在《报告》中只有一句话,含金量却很高。由于大量的企业、工厂分布在特区外,如果特区内外统一标准,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水平,这是关爱新生代劳务工,让劳务工更多享受深圳发展成果的一个很直接举措,感谢政府给我们特区外的劳务工送了一个大利市!”在宝安一家工厂务工4年多的湖南籍劳务工王松伟听到这一喜讯后兴奋地说,“希望劳动报酬能实现‘步步高’,这样我们在深圳工作生活就更有盼头、更有奔头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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